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十三五”期间名优教师遴选认定的通知
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效发挥名优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及专业化水平,现就如何做好我市“十三五”期间名优教师遴选认定的通知要求如下:
1、文件(鞍教发【2017】42号)的具体内容见网址****
2、时间要求:2017年4月11日上午10点前按文件要求将推荐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推荐表(附件4一式两份)、单位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交到海城市进修学校研训处,另将单位汇总表的电子版传到邮箱hcjx****@163.com。除原件以外的材料均要求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内容做好人选推荐工作。
海城市教育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