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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辽宁省中小学音乐

2013年04月07日 08:23:05 来源:海城市教师进修学校 访问量:445

关于举办2013年辽宁省中小学音乐

教学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教育办: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精神,以辽宁省教育厅2013年工作要点为依据,以深化课程改革为重点,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345月举行辽宁省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评优要以新课程标准(2011版)为依据,体现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思想,注重教学过程的有效性。在教学中要体现师生互动、合作、民主,在教学中重在创新、体现教师特点和教学特色,提高并促进我市艺术教育教学工作。

二、评选办法及有关要求

1、参评教师必须是鞍山市级优秀课获得者,教龄在三年以上(包括三年)。

2、各教育办在组织初评的基础上,挑选一名优秀教师参加比赛。并在415之前将名单上报到进修学校艺体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评优时间为201345月,在参评市优课的基础上,根据评选等级推荐到省评优课。

4、参评教师现场授课时需打印5份教案,供评委参考。

 

人:海城市教师进修学校艺体处

张曼   电话137****2345  张晓红  152****7022

孙明   138****9331

 

 

编辑:徐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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