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0日—10月12日,幼教处配合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完成海城市第二批申报四星级幼儿园的初评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星级幼儿园评估标准》要求,对幼儿园园所条件、幼儿园常规管理、教育教学情况、卫生保健工作等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评估,并现场打分、反馈。幼教处教研员主要针对幼儿园常规管理、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业务园长和幼儿教师进行座谈。本次初评工作旨在帮助幼儿园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为迎接鞍山的四星级幼儿园定级评估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
认真核查材料
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指导教师如何做好活动反思
与教师进行座谈
观看幼儿活动